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为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和实操、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职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sq-love-hf】、宿迁市体育局官网(http://tyj.suqian.gov.cn/)、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起至10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1967130439@qq.com。
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3)招聘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4)应聘登记表两份(电子档及手写扫描件各一份)及电子照片一张(以上原件备查)。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者请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宿迁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行政办公区111室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招聘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4)应聘登记表两份(打印+手写各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以上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9日起至10月15日17:00;
地址:宿迁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行政办公区111室(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二);联系电话:0527-81188677。
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于10月18日17:00前向我公司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应聘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面试、实操及总成绩计算
1、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救生员岗位采取面试以及现场实操的方式。面试及实操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实操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2、时间地点
面试及实操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30-11:30 ;
签到面试地点:宿迁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行政办公区;救生员实操地点:宿迁市奥体中心游泳馆;
报考者应当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实操。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sq-love-hf】、宿迁市体育局官网(http://tyj.suqian.gov.cn/)、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等进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实操、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公司岗位安排,根据岗位安排与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宿迁市奥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九、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员工,享受同岗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浏览相关网站、公众号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3.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对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1188677、81820056,丁梦凡15850790446;
监督电话:0527-84353138。
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