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招聘公告
2016-06-02 11:5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正副高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正高1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正副高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正高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


  通过网络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命名)形式投送到所报学院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学院+姓名+人才发展孵化基地”。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院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考核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建设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实施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才资源部和人才发展孵化基地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电 话:025-58139140


  Email:hr@njtech.edu.cn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覃老师


  南京工业大学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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